各学院、各单位、各部门:
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展开,要求如下:
一、申报课题的指导思想是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以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)》和《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)》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,践行五大发展理念,以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课题指南》)确定的年度研究领域为参考依据,坚持《课题指南》引导和研究团队自主选题相结合,加强发展战略研究,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,为人力资源强省建设服务。
二、2017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、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。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,拟立项重点课题120项左右,一般课题350项左右,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。课题申请人可依据《课题指南》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,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,自拟课题名称申报。《课题指南》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,申请人可做分解、细化,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、严谨、规范、简明,一般不加副标题。
申请人应在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(以下简称《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)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、课题类别、依据课题指南题号(不属指南范围的填“自选课题”)。跨学科课题根据“尽量靠近”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。
三、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,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,不得申报。
四、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。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。《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,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,签署明确意见,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。
五、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。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。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。不支持一题多报。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、人文社会研究项目、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,不得申报。
六、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因此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,每个学院和专职研究机构于6月8日前推荐一项申报项目报校科研处,学院如有多人申报情况,请各学院自己组织评审,确定一项推荐报出,并在学院内公示。
2、学院科研秘书于6月8日前将学院推荐申报项目(1项)初稿纸档交科研处审核,超项申报不受理,有在研逾期项目负责人的申报也不受理。
3、科研处经过初审,确定报出项目名单。
4、申报负责人从2017年6月12日起至6月16日止完成
网上申报工作,网上申报的网址为“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”http://www.hbies.cn/。网上申报办法、申报指标另行通知。
5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,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,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,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。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
6、6月16前将正式申报材料报科研处,包括:相关纸质材料2份(含活页)和电子稿,电子档发到987455612@qq.com;逾期恕不予受理。
江汉大学科研处
2017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