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城市史课题组召开第三次研究推进会

发布者:csyjzx发布时间:2017-07-23浏览次数:272

       2017723日上午,《近代武汉城市史》课题研讨会在武汉博物馆会议室召开。华中师范大学教授严昌洪、罗福惠,湖北大学教授田子渝,武汉大学教授彭敦文、任放以及武汉晚报资深报人张胜林等省市知名专家、学者,《近代武汉城市史》课题项目负责人江汉大学副校长、教授涂文学和武汉博物馆馆长、研究员刘庆平以及江汉大学副校长、教授李卫东及相关课题人员等参加了会议。

课题总负责人涂文学教授汇报了课题的基本情况,并详细阐释了编纂《近代武汉城市史》的主要思路,就是要进一步明确城市史的写作内容。“武汉城市史”应与通史类、革命史类的武汉研究成果区别开来,课题编纂要围绕“现代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”的主线来进行。城市现代化的核心即城市功能的现代化,城市由传统的政治功能、军事功能为主向现代的工商业复合型都会转型。近代武汉城市史必须围绕这一主题来布局谋篇、立论叙事。

在听取了涂文学教授对“近代武汉城市史”编纂总体思路和大致设想后,与会专家认真审读了课题组编拟的各卷提纲,经过研究讨论后形成共识,一致认为本书编纂思路清晰,视野开阔,体例宏大,研究具有开拓性,可以弥补武汉城市史研究的空白。并对下一步课题提纲的修改、文稿的撰写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:

一、本书书名、各卷名称的修改。由于本书专辟“明清卷”,超出近代武汉城市史所涵盖的内容,建议将书名改为“近世武汉城市史”;各卷按时期,依次可分为“明清卷”“晚清卷”“民国前期卷”“民国中期卷”“沦陷时期卷”“民国后期卷”。

二、每卷章节结构、内容的调整。“近世武汉城市史”在编纂体例和写作风格上可参照剑桥中国史,各卷论述要有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,不必公分按时间顺序布局谋篇,而是按城市转型和发展的内在逻辑进行专题论述。为避免每卷章节划分过多、面面俱到,建议章节合并调整,每卷可分专题,一些内容需补充。各章标题不统一,可以考虑划一。具体每卷章节合并、补充建议,如:明清卷中,第二章应加入商业网络、商业圈内容,第五、六章可以合并,第十章加入胡林翼抚鄂内容;晚清卷中,第一章加入汉口开埠过程的内容,第四章加入租界弊端的内容,第十一、十二章可以合并,并加入湖北咨议局对武汉建设的相关内容;民国前期卷中,第一、二章,第四、五章,第六、七章,第九、十章可分别两章合为一章,第十一、十二章内容时间属1927年需划入民国中卷中;民国中期卷中,第十一、十二章可合并,第五章要加入手工业内容,第八章内容可放在总论中;沦陷时期卷中,未提及人口问题,应加入相关内容;民国后期卷中,第十章景明楼事件、武汉学运工潮等内容可以分至第九、十一章内容中。

三、注意城市史与通史、革命史的区别。城市史应紧密围绕武汉城市功能演变、城市经济发展、城市文化与社会生活变迁等展开叙事和立论。如发生在近代的诸多政治、军事事件,通史、革命史要求详尽始末,而城市史则重点讲“前因后果”,即在将史实叙述清楚的同时,更着力于政治事件、军事斗争背后深刻的城市经济、社会、文化动因及其对城市发展产生的深远影响。因此,对明末战乱、辛亥革命、北伐战争、民初武汉政争、军阀割据、五四运动、国共冲突、汉口协定等内容在具体内容上应较少反映,着重描述事件在城市发生的原因和事件发生对城市发展的影响。

四、注意近代史上“武汉”概念的运用。建议将近代“武汉”一词的演变及武汉地理外延的演变在序言或导论中予以具体阐释,可将书反映的近代武汉城市界定为三镇中心地区。叙述时要注意武昌、汉阳、汉口前后关系,如明清卷中第一章,汉水改道汉口兴起内容应置于武昌、汉阳城市发展内容之后。

五、注意新史料的挖掘,充分利用报刊及外文。如省图书馆藏《湖北商务报》60卷、1931年大水武汉军警救援内容资料、一些日方译文等应予以充分重视。

六、一些具体提法要注意修改。如武汉共产主义小组应改称为中共武汉早期组织等;定都之争应为迁都之争;“东方芝加哥”之说,其内涵较为丰富,非仅指贸易,故仅用国际市场不能概括其义,用作章标题恐不妥。